一、招生原则
1、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沧石路以南、廉州路以北、东城街以西、世纪街以东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四明街以东、廉州路以北、东城街以西租住家庭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户口、住址和其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4、适龄儿童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否则,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5、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6、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安排就近入学。
7、父母双方在城区内务工的,必须有夫妻双方劳务合同(六个月以前)、工资流水(六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六个月以上),只提供夫妻一方证明材料的,视为在原户籍地有监护条件;经商的必须提交营业执照。
8、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辖区稳定居住半年以上,需提供学生本人、父母双方的暂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同上)。
9、所有房产必须是现已入住的,未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已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并出示购房票据;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原房产证、贷款合同。
10、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二、证明材料的审核
1、符合招生范围的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只提供户口本、住房证明、接种疫苗卡;非常住户籍、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供租房协议(合同)、城建局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及其它证明材料。
2、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取得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前。
3、夫妻有一方在户籍地居住的,视为在原户籍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4、因受学校学位限制,录取顺序为新华所有房产证明的、非新华所有房产证明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无户口迁移史的、经商有营业执照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它情况的。
三、具体事宜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2日。
2、初审通过的适龄儿童,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预防接种卡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把所有证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写上孩子名字、证件名称、数量、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的注明详细地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处理遗留问题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
4.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2018年8月13日。
招生咨询电话:88193500
假期联系电话:88193521
藁城区工业路小学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