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廉州路小学2019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2019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并且具备学习能力,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招生范围:廉州镇北马、南马、城子、梨园庄户口的适龄儿童;居住在沧石路以南、廉华街以西、廉州路以北,廉州路以南、站南街以西的适龄儿童;保利东郡、璟华苑的适龄儿童。
3.招生原则:
(1)房户一致原则,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2)稳定居住原则,每处住址原则上9年义务教育阶段只能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武装部出具证明),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二、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北马、南马、城子、梨园庄户口的适龄儿童交验以下证件:
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
2.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新华所户籍的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交验以下证件:父母一方属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新建楼房已经实际入住没有房产证的看购房合同)、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
3.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藁城户籍具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跨片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新建楼盘已经实际入住没有房产证的看购房合同)、父母双方务工或经商证明(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或者工资流水)、儿童预防接种卡。
4.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藁城籍在城区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2019年6月10日前取得)、父母双方务工或经商证明(取得时间2019年6月10日前,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或者工资流水)、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明。
5.在我校范围内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住房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和房管局备案证明取得时间 2019年6月10日前)、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小红本)、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取得时间2019年6月10日前,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或者工资流水)、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6月29日—7月2日网上报名, 8月15日前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电话:88149945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可取消报名资格。
2.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没有经过网上报名审核的不予受理。
3.向学校交验纸质材料时一律A4纸复印,原件、复印件一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写清孩子姓名、网上报名号、所交证件名称数量、家长联系方式,提交营业执照的写清门市的具体地址,如:廉州西路xx号。
廉州路小学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