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教育局
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
通 知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在教师节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推进我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培树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将教育部、省教育厅、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落实到实处,结合我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
(一)加强师德教育,建立理论学习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键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定期开展学习型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提高认识水准和遵法守德的自觉性。结合支教交流,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与主城区对接等教师交流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提高能力水平。鼓励教师开展新时期下师德师风建设的课题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步构建理论学习、实践提高、研究升华三融合的师德教育模式。
(二)依托传播平台,建立师德宣教机制。坚持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组织演讲、征文、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中小学教师的精神风貌。同时,每年9月份确定为师德师风集中宣传月、活动月,通过教师节表彰大会,大力树立和培育新时期教师师德先进典型,提升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师德水平。
(三)挖掘教育资源,推进师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依托教师发展中心、区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校长为师德建设研究方面专家,挖掘我区师德模范、育人标兵等师德教育教师资源,建立师德教育专家库,分期分批地开展对师德工作管理人员、培训者、德育工作者等骨干的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坚持正面引导,建立健全激励长效机制
(一)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使教师在社会上有荣誉感。加强正面激励,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稳步推进《石家庄市“百千万”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2014—2020年)》(石教〔2014〕148号)、《藁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分层创建,整体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及《藁城区教育局关于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素质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落实,深入挖掘和培树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师德楷模、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活动,宣传优秀教育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养成重德修德的良好风气,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在社会上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充分落实有关待遇,使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岗位教师有关待遇。积极推进《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3〕25号)和《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16〕4号)及《藁城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实施办法》(藁政办字〔2016〕35号)文件的有效实施,加大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表现优异的教师,以及在艰苦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长期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表彰奖励。
(三)积极搭建专业发展平台,使教师在职业上有成就感。加大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益,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广阔平台。着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名校长、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通过“名校长讲堂”、名师工作室等,促进校长队伍建设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
三、规范教育行为,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
(一)切实增强教师自律意识。实施新任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将学习、宣传和践行教师誓词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创新师德教育形式,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师德师风承诺制度,组织广大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和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师德教育内容作为必修课程。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加强教师良好行为与品行的习惯养成教育,树立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核心在预防。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定期教育制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台账。每学期举办两次教师法制教育或师德建设专题讲座;定期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和模范执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接收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做到廉洁从教,干净做人。
(三)不断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师德问题报告会,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自查自纠,让教师对自身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学校对师德师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自评,将教师个人师德总结存入师德档案,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自评总结材料在春、秋两学期的6月底、12月底分别上报区教育局。将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评估与督导范畴。同时构建师德考核多元参与机制,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建立由教育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的“五位一体”评价管理网络,全程参与、监督教师师德考核过程。以教师定期注册工作为带动,将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和关爱学生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
(四)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评议制度,将师德师风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活动规范。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学校要及时处理纠正;对于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及时逐级报告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定期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构建师德监督体系,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和反馈平台,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举报电话:办公室:88166660、人政科:88166610、监察室:88165116,举报信箱:1637844648@qq.com .
(五)严格师德惩处机制。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师德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检查整改并重,纠正警示并举”的原则,重点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严重失德、影响恶劣者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加大违反师德、有偿补课等惩戒力度,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四、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保障长效机制
(一)组织保障。教育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督导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思政体卫科、纪检监检室等相关部门主要人员为成员的师德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师德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各学校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各学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大师德建设的领导、指导与检查力度。
(二)制度保障。中小学校长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领导责任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建设实施细则,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带头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师德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经费保障。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师表彰奖励、教师培训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应该由学校承担的培训经费,不得向教师个人转加,切实保障教师个人合法权益。
藁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