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通安小学
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藁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藁教基【2019】20号文),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招生条件
1. 年龄: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凡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
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范围:居住在廉州路以南、四明街以西、站南街以东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居住在龙华苑的适龄儿童)。
3.廉州镇户口,在招生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庭的适龄儿童。
二、具体要求
1.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要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每6年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2.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3.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入学。
4.藁城户籍、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户籍地居住视为在户籍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5.对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坚决杜绝学生无监护在外租住。
6.学生入学,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前。
三、提交材料
(一)常住户籍:(新华所户口、南街)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预防接种卡。
(二)藁城户籍非新华所户口有房产的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
3.务工或经商证明。
4.预防接种卡。
(三)藁城籍非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务工或经商证明,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
4.预防接种卡。
(四)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租房居住的,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务工或经商证明。
4.居住证。
5.预防接种卡。
温馨提示:
1.户口在多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证据。
四、报名时间、形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9——7月2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步骤: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藁城教育网”——点击关注——右下角测试(报名)——点击是否同意请打钩——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件。(一个微信号只能为一名儿童报名。报名时,随时填写,随时保存;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不能修改。)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把证件的原件拍照清楚,按报名须知,填写相关资料,上传相关照片。
(2)报名结束,将每个儿童报名的所有证件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联系电话及所交证件。初审通过后,请关注报名微信,按通知要求带上孩子到报名学校提供报名时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88164322 监督电话:88164300
通安小学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