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通知
2019年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依据《石家庄市藁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藁教办[2019]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
2、廉州镇南街、城里庄户口的适龄儿童;居住在沧石以北、四明街以西的适龄儿童。(不含新华街北头文经苑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9日至7月2日,手机登录“藁城教育网”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一)廉州镇南街、城里庄户口及父母名下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须提供: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3、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随迁子女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
1、户口簿;
2、住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卡;
4、父母双方务工或经商证明;
5、父母双方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养老保险证明;
6、非藁城户籍的还需提供儿童及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1、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取得时间须为2019年6月10日之前。
2、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3.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4.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5、父母一方不在城区居住视为在户籍地有监护条件,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6、廉州镇户口(南街、城里庄除外)在城内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教育局划定的片区入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庭的子女按廉州学区划定的招生片区入学。
7、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同时出示购房票据等)、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出示银行贷款流水票据等)。
8、家长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凡证件弄虚作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9、以上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原件、复印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备用。
10、2019年8月10日上午处理遗留问题。
咨询电话:88122108
藁城区实验小学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