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工业路小学
2019年一年级招生须知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沧石路以南、廉州路以北、东城街以西、廉华街以东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四明街以东、廉州路以北、东城街以西租住家庭的适龄儿童以及万德世家家庭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9日至7月2日,手机登录“藁城教育网”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证明材料审核
(一)新华所户籍以及南街和北街村父母名下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户口簿;
2、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
3、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非新华所户籍父母名下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证);
3、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供:
1、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卡。
4、父母双方务工(劳务合同)或经商证明(父母一方营业执照);
5、父母双方近半年的工资流水及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明证;
6、非藁城户籍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三方的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户口、住址和其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2、适龄儿童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同一房产证(不动产证),小学每6年只允许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持此房产证(不动产证)报名入学,其他家庭不能再次使用。共有房产(单位集体)、商业用房(门市)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3、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另外提供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一方独生子女证);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4、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不在城区居住的,视为在原户籍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5、所有房产必须是现已入住的,未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已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并出示购房原始票据;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贷款合同、还贷款流水票据等。
6、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取得时间须为2019年6月10日之前。
7、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8、家长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没有经过网上报名审核的不予受理。
9、需提交的证件需用A4纸复印,原件、复印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备用(请家长在档案袋上写上孩子名字、网上报名号、证件名称、数量、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的注明详细地址)。
10、家长要随时关注学校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如上交证件、招生信息、录取结果等,按时交齐需要审核的材料,过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11、处理遗留问题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
12、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2019年8月15日前,具体时间网上通知。
招生咨询电话:88193500 假期联系电话:88193521
藁城区工业路小学
2019年6月25日